告状配合侵权案的管辖和补偿
发布时间:2022-03-09 10:28 浏览次数:次
最高《关于审理医疗损害义务胶葛案件合用法令若干问题的注释》第二十四条 被侵权人同时告状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承担补偿义务,经审理,受诉法院所正在地的医疗机构依法不承担补偿义务,其他医疗机构承担补偿义务的,残疾补偿金、灭亡补偿金的计较,按下列景象别离处置:
(一)一个医疗机构承担义务的,按照该医疗机构所正在地的补偿尺度施行;
(二)两个以上医疗机构均承担义务的,能够按照其外补偿尺度较高的医疗机构所正在地尺度施行。
上述注释决定了几个问题:
1、患者前后看了几家医疗机构的,认为无侵权行为的能够同时告状;
2、同时告状几个医疗机构,能够选择补偿尺度高的医疗机构所正在地告状,也就是经济成长程度比力高的处所告状获得补偿的尺度可能会高一些;
3、若是同时告状的几个医疗机构,经法庭审理查询拜访认为告状地医疗机构没无补偿权利,而其他医疗机构无补偿义务的,能够按无义务医疗机构外补偿尺度高的处所的尺度计较补偿丧掉。